流动人口婚育证, 全称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是由流入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一种证件。现在这个部门已经变更为卫生健康部门了。它主要是发给那些跨省、跨市、跨县流动的人员使用的。
这份证件是用来证明持证人的婚育信息的。证件上面会记载持有人的婚姻状况怎么样, 还有生育历史是怎样的, 以及采取了什么样的避孕节育措施之类的信息。它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接受计生服务管理的基础凭证。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 2009年)第十条规定: 在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需要离开户籍所在地的时候, 他们应当去办理手续。
具体地点是户籍所在地的县城或者乡镇的级别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也可以是街道办事处, 或者是乡镇的人民政府。办理的这个手续被称为婚育证明。这些成年育龄妇女的年龄范围是在18至49周岁之间。
适用人群
对于年龄在18周岁到49周岁之间的成年育龄妇女而言, 由于务工或者是经商、探亲以及就医等诸如此类的原因离开了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并且打算在其他地方居住下去的情况。
其配偶在部分地区也需要配合来提供相关的一些信息。
没生过孩的人, 已经生过孩的人, 还有就是已经做了绝育措施打算不再生孩子的人, 这些人都得老老实实地把自己真实的情况给报出来。
主要用途
1. 当我们去流入那个地方办理像持有居住证这样的, 还有孩子进学校读书, 以及把自己工作给登记好的这些事儿的时候部分当地的情况还是有可能需要您出示这个证件的。
2. 作为流入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来提供像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产后访视这样的免费基本项目时, 所需要的用来证明自己身份的凭据。
3. 这句话是用来对婚育的具体状况进行核查的, 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出现重复去享受那些待遇的情况, 或者是为了防止有人违反了生育的相关规定并且获取了相应的待遇。
办理条件与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要带上准备好的下面这些材料, 去到他的户口登记地那边的乡镇级或者是街道级的卫生健康服务机构, 也可以去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设立的办事窗口去办理相应的手续。
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并且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需要提供户口簿的原件, 同时也需要出示它的复印件。
需要提交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照片, 在大多数情况下准备一张就好, 不过也有个别地区的规定不一样, 要求准备两张。
对于已经结婚的人来说需要提交结婚证, 而对于尚未结婚的人则需要提供一份未婚声明。
那些已经生育过孩子的父母, 需要提交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你需要提供现居住地的居住证明或者你的工作单位的就业证明, 不过这个要求只是部分窗口会有提出。
办理流程
1. 由本人亲自带着上面说的这些材料, 去户籍地方所在的乡镇或者街道那个负责健康服务的办事窗口, 把申请递交上去。
2. 工作人员要对信息开展审核工作, 并且要把婚姻方面的档案还有生育方面的那个档案给核对清楚。
3. 等那个审核的环节给通过了的时候, 工作人员会在当场就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个东西给签发下来。通常情况下, 这种做法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也就是说老百姓不用掏钱。
4. 持证人要等到到达了流入地之后。然后, 他需要拿着这份证明去到居住地区的社区。或者也可以去村卫生健康服务站。最后, 去完成登记备案的事情。
有效期与后续管理
通常情况下, 证件的有效时间是一年, 一旦到了有效期限之后, 需要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的地方进行换发新证。
如果在婚姻状况以及生育状况方面出现了任何变化, 必须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动作, 这个处理动作就是把更新的信息带回给那个最初颁发了证书的机关去进行更改。
如果需要补办丢失的东西, 就必须去原本发给你许可证的那个部门去提交申请才行, 并且还要同时递交一个挂失声明这样的文件。
当前政策现状提示
随着国家计生服务管理改革的深入, 以及放管服这一措施的大力推进, 很多地方已经不再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当作强制性的前置材料了。
所以在去办理之前, 建议你先把电话打给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局, 或者是拨打12345这个政务服务热线, 仔细确认一下本地是否仍然要求办理这件事, 并且问清楚需要的具体材料清单到底是什么,这样才能够避免白跑一趟的麻烦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