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澄清
目前在国家的整体层面上, 并不存在一份叫作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文件。对于那些要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直接挂上钩的人来说, 现在还能看得到的、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是名字叫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这个东西。
这个条例的编号是国务院令第611号, 是在2012年对外公布的版本, 后来又在2019年的时候进行了修订工作。它从2012年的10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并且被认定为当前用来保障流动人口权利以及进行服务管理时最核心的法律依据。
条例核心规定
1. 关于居住证制度, 如果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 到居住地就业或者生活的时间已满6个月, 那么就应当去申领居住证, 如果未满6个月, 就需要办理居住登记, 而且该居住房证的有效期为1年。
2. 基本公共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去做一件事。这件就是把一些项目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里面去。这些事情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公共卫生、就业服务、法律援助。纳入之后, 要面向非本地常住户口流动人口来提供这些服务。
3. 劳动权益保障方面,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 跟流动人口签好劳动合同, 这样做的好处是, 能够保障到这些人在劳动报酬上面应该得到的钱, 能够保障他们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还能保障他们在劳动时候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条件, 最后一点也很重要, 就是确保他们享有社会保险这样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4. 随迁子女教育: 当那些跟随父母流动的孩子, 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去读初中以及小学的时候, 那个地方的老百姓代表组成的政府机关, 就必须要管他们上学这一件事, 不能问他们家里要叫做借读费的那种乱收费的钱。
5. 计划生育服务: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 有权享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服务。这些服务包含基本的生育计划项目, 同时还有相应的技术操作内容。此外, 他们还能免费获得关于生殖健康的建议与指导信息。
居住证办理要点
办理条件包括, 持居民身份证, 在居住地登记住所满6个月, 而且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即具备合法稳定就业, 又或者具备合法稳定住所, 或者是连续就读状况。
所需材料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 还有近期的免冠照片, 最后还需要提供住所证明, 这些住所证明可以是房产证, 也可以是租赁合同, 又或者是用人单位的居住证明等。
强加办理这种渠道, 其实就是去你住的那个地方的社区居委会那里跑一趟, 或者去当地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又或者呢, 就是通过当地那个专门提供政务服务的平台在线上提出申请。
有效期与续期: 这个东西有一个有效期, 这个有效期是一年的时间。在期限届满之前一个月之内, 你可以去办理签注的续期手续。
流动人口可享受的主要公共服务
常见疑问
1. 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 那个叫做暂住证的制度, 在2009年就被废止了。现在还在使用的有效证件是居住证。这两个东西是不能混在一起用的。
2. 未办理居住证能否享受公共服务的问题是这样的, 流动人口如果已经登记了居住信息, 就属于可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业服务这些基础公共服务的对象。但是呢, 像随迁子女去上学、申请公租房之类的事情, 通常还是需要拿着居住证才能办理的。
3. 针对跨省流动是否需重新办理这个问题: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居住证是由居住地设区的市级或县级机关负责核发的。所以在跨省之后, 当事人应当到新的居住地, 去重新申领居住证。
这份资料的出处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该条例由国务院发布, 具体信息为国务院令第611号, 并且是在2019年进行了修订工作。你可以去查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部的官方网站来获取这些详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