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它是以国家民族政策为根基的。这个体系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建立的。它对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社会管理资源、权益保障资源以及文化融合资源等多种维度的资源进行了整合。该体系是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在流入地生活的情况而设计的。
它的目标是帮助他们在流入地实现平等服务的目标, 并实现有效管理的目标, 还要实现有序融入的目标。它是为了这一整套目的而构建起来的制度和操作总框架。它的主要框架是由四个不同的层级组成的, 这几个层级分别是政策法规层、公共服务层、社会管理层和文化服务层。
政策依据
这个体系在顶层设计上, 是以《宪法》里面关于民族平等的那些条款作为依据的, 同时也是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依据的, 还是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作为依据的, 还是以国家民委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的。
在地方层面这个问题上, 各个省级政府就制定了关于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细则, 这些细则明确指出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义务教育这个方面、基本医疗这个方面、住房这个方面、社会保险这个方面等等, 都是能够享受到和拥有常住户口的人口所享有的同等待遇的。
公共服务层
教育保障这个内容是这样的, 流入地那边会安排少数民族流动孩子们去就近的地方上学, 还会提供那种双语教学的支援, 并且在助学金方面给它们一些倾斜照顾。
在医疗卫生方面, 将其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结算范围之内, 专门设立出民族医药服务窗口。
住房与就业, 同等纳入公租房的申请范围, 开展职业技能的培训与岗位的对接。
社会保障方面, 养老保险的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能够实现畅通进行, 与此同时, 医疗保险关系的跨地区转移接续也能做到通畅无阻。
社会管理层
要实行那个以流入地点为主, 并且户籍地点和流入地点要协同合作的属地管理原则。社区还有街道要去建立一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台账。要依靠网格化的体系来实现动态的信息采集工作。
机关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居住登记的事情。综合治理的部门要把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纳入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里面去。这是为了防止因为身份因素而产生管理上的偏差。
文化服务层
为了做好民族文化活动站点的设立, 需要尊重当地群众的饮食习惯, 同时依法管理宗教信仰相关的活动。在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 要结合这个时间段大力开展文化交流。流入地的宣传部门要把民族团结和进步的教育内容纳入到社区文明创建的指标中去。
运作机制
这个体系的运行, 是遵循了这样的机制的。这个机制的内容是什么? 是党委进行领导。然后是由政府来负责。之后, 是有民族工作的部门来进行协调。再之后, 是多部门进行联动。最后是社会参与进来。具体来说, 国家的民族事务委员会会和部进行合作。
他们还会和教育部合作。他们也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作。他们甚至还会和住房城建设部合作。在这些部门之间, 会建立起一种联席会议的制度。在地方上,是由民族和宗教的事务部门来作为牵头人的。然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部门会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来实施。
民政部门也会这样做。卫生健康部门同样会负责相应的部分。教育部门也是一样, 按职责分工来落实工作。通过这种方式, 形成了一个闭环的工作流程。这个流程包括采集。接着是服务。后面跟着的是反馈。最后是改进。
关键难点与路径
现在碰到的麻烦事儿, 主要是这么几桩: 各地之间, 信息没怎么共享得开;有些地方的基层服务, 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 actual 需要对不上号;还有一部分地方, 搞那些不动声色的歧视。
至于办法嘛, 要把全国的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给连通起来, 让大家的数据都能跑通;得把对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算到基本公共服务大家都享有一样的那个考核指标里去;底下处理民族事务的人手,得再充足一点;另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申诉权利和帮助打官司的那些路子, 也得畅通无阻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