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曾经的那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大家平时都叫它流动人口婚育证, 这个证件已经在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这一天, 在全国范围里正式宣布取消掉了, 所以现在不用再办理了, 也不用再查验了, 更不用说再把它当成任何行政事务或者公共服务事情的前置材料来使用了, 目前的情况是, 流动人口在现住的居住地要享受计划生育有关的公共服务, 全都统一使用居住证当作凭证来看待, 根本不需要再去单独办任何形式上的婚育证明了。
政策依据
在2015年的12月份, 当时的原国家卫生计生委, 也就是现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式发出了一个通知, 明确说了要从2016年的1月1号这一天开始, 就不再给开那个叫《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东西了。
就在这个时间段里边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里边的那些相关的条文也一起做了修改, 把原来那种说法为户籍地还有现居住地双向管理的这种管理方式, 给调整成了以现居住地进行管理为主这样一个模式, 这就从规章制度这一层面, 算是彻底把管理模式给转换过来了。
取消后怎么办
在取消婚育证之后呢, 流动人口要在他们居住的那个地方享受计划生育方面的公共服务, 比如进行孕前检查去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还有得到优生优育的咨询以及生育登记等服务, 那么这个时候, 他们所需要的那些法定的凭证, 就成了《居住证》, 这就变得非常明确了。
持有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可以直接去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点, 来享受和户籍人口一模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 不用再把头回户籍所在地, 也不用去开任何证明, 更不用再去办任何审批手续。
居住证办理流程
要办理《居住证》, 现在能够直接看懂的普通话书面语所描述的基本流程情况如下。
1. 办理居住登记,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 到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辖区派出所进行居住信息登记。
2. 关于申领证件的事情, 你可以这么理解。从你登记之日开始算起。你需要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规定的期限。各地标准不一样。一般为30日或60日。具体以当地机关公布为准。满足条件后你就可以向居住地机关提交《居住证》申领申请。
3. 当机关把审核弄好并且通过了的时候, 就会把《居住证》发出去。在大家把这个证件领回来之后, 就可以拿着这个证件跑一趟住在地方的卫健服务点去办理那些跟计划生育有关的服务事情。
常见问题
想问一下, 那个已经拿到了手的旧的那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到底是用着, 还是说把它给注销掉。
答, 旧版婚育证明, 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动失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怎么办, 无需办理注销手续, 也不再作为任何办事环节的必要材料,可不再使用。
问题是说流动人口婚育证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属于流动人口的情况, 但是还没有去办理居住证, 这样的人员能不能够在他或她实际居住的地方享受到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相关服务呢。
答: 根据现有的规定, 对于没有办理居住证的人员, 原则上是由其户籍所在地来负责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建议您尽快去办理居住证, 这样就可以在当前的居住地, 享受到和户籍人员一样水准的基本公共服务了。
有个情况要请教一下, 那就是你所在的社区、单位或者是企业那边, 还在继续要求你去提供那种所谓的“婚育证明”, 面对这样的情形, 你应该怎么样去进行应对和处理才好呢?
答案是, 这一要求在现在是没有现行政策作为依据的。你可以去向你自己所在的区里面去反映情况, 也可以向你们那个县级区域里面的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反映, 或者说你也可以去拨打一百二三四五这个政务服务热线来进行投诉和咨询操作。
补充说明
各个地方的具体执行细节是可能存在区别的。比如居住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是不一样的。申领的时限也是不一样的。服务网点的分布情况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建议大家去查看居住地所在区或者县机关的官方网站。
还要去看卫健部门的官方网站。要以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办事指南为准。你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这样就可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