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当前已无需办理
我们得看看当下的生育规则, 还有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到底是怎么操作的。自从二零二一年,国家全面实行三孩生育政策以来, 全国各地已经不再要求流动人口去办理那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了, 人们平常管这个叫, “婚育证”也好。
在真正干活的时候, 办证件这件事儿, 还有查证件这个环节, 全都取消了, 不会再当作进入流入地享受计生服务的一个门槛条件了。
政策沿革
2003年: 国务院发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令第386号。该文件第8条中有这样的规定。流动人口必须要持有由他们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那张证明。这种证明叫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地方流入方可以依据这张证明, 来给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
在2015—2016年的时候, 全面推行二孩的政策已经正式落地生根了。然后各个地方的相关部门就一步一步地把婚姻和生育证明查验的那些要求给简化掉了。最后在一些省份那里, 他们干脆就不再把向企业和用人单位推送的那些查验指令发过去了。
2021年至今, 在实施了包括三孩生育政策在内的配套支持措施之后, 国家卫生健康委就不再负责部署有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工作, 同时也停止了针对该证件的查验工作。随后, 各个省份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纷纷发布相关文件, 明确提出了取消办理此项证件的要求。
原办理规定(历史参考)
在政策调整之前呢, 那些流动人口要办理那个婚育证明的话, 它的基本办理要求就是下面这样的:
这个服务的适用人群是那些户籍所在的地方不是县或者是市或者区之外的人, 或者是在其他地方进行生育的行为的, 又或者是有过流动婚姻和生育的情况的男性和女性。
你需要去办理地点进行操作, 这个具体的地方是户籍所在地所在的乡镇或者街道这一级的区域, 或者是村这一级以及居民委员会这一级的计划生育服务部门。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婚育证, 结婚证。如果有生育史的情况, 那么需要附上与生育相关的证明材料。
有效期: 通常是到这一年的最后一天为止, 如果过了这个时间, 就需要回去重新把相关手续办理一遍。
使用场景指的是在进行计划生育情况查验的过程中, 这个查验会用到流入地就业、租房登记以及子女入学等环节里面。
前面讲的那个规定, 因为政策更新了, 现在就已经不算数了, 它就是个历史发展过程的记录。
现行替代制度:生育登记
在目前的情况之下, 各个省份都已经选择用所谓的生育登记这样一种制度, 来把原来那种婚育证明所具备的功能给替代掉了, 这一点是确实存在的。
登记对象包括打算生育的夫妻, 还包括已生育的夫妻, 这些夫妻不限户籍, 也不限流动状态。
登记渠道包括线上或线下。线上办理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 或者“粤省事”、“浙里办”这些省级政务App。线下办理是前往社区和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
你需要把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告诉给我们, 还有你们的婚姻以及生养孩子的状态, 如果是快要生孩子了就要说出预产期是哪一天,要是已经生孩子了那就需要提供关于孩子的那部分消息。
这俩东西的核心区别流动人口婚育证, 就在于生育登记它只是一个告知性的登记。它不附带审批性质。它也不作为生育许可的前置条件。而且它还没有有效期的限制。
实务提示
1. 如果你手里头依然还拿着旧版的婚育证明这个证件, 那么你完全不需要自己动手主动去走注销这一套流程, 因为该证件它会自然而然地就失去效力了, 这一点是完全不会影响到你当前应当享有的任何合法权益的。
2. 有些地方的情况是, 人们在进行跨区转学或者社保备案这种事情的时候, 嘴里可能偶尔会提到关于结婚和生育的信息这几个字眼, 但是在真的操作起来之后发现呢, 实际上只需要去查一下那个生育登记系统里的内容就完全可以了, 根本不需要再去提交那些实体的纸质证件。
3. 各地在具体执行细节方面存在差异, 建议以户籍所在县区以及经常居住地区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发布的最权威、最新公告为准, 同时可以拨打当地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最终确认这些信息。
本说明是基于对国家以及省级的已经公开了的政策文件进行整理而来的, 如果往后的法律法规有了调整, 那么就必须以最新发布出来的那个东西为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