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先读这里)
依据咱们现行有效的, 也就是在二零二一年修订过并且开始实施的法律, 叫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还有那个国发〔2021〕33号的文件, 叫《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现在流动人口想要做生育登记这件事儿, 已经不用非得看户籍是不是在当地了, 之前那个准生证的审批环节也被取消了, 再有就是不会再收什么社会抚养费了。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即可依法办理生育登记, 还能够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从而实现一地登记、全程服务的目标。
01适用对象与现行政策要点
使用的人群包括那些本地户口不在那边的人, 并且在现在住的地方连续住满了一段时间的生育年龄的两口之家这样的人, 这里面涵盖了从一个大行政区搬到另一个大行政区流动来的人, 也包括了从全市的范围从一个城市移动到另外一个城市流动来的人, 还包括从一个县的地区到另一个县的地区流动来的人, 这些都是符合适用条件的人物范畴。
关键政策变化(对比旧规):
政策依据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部法律在二零二一年进行过修订的工作, 其中提到了第十九条的内容。同时, 还需要参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容清单》, 这是该版本在一九二零二四年发布的。
02生育登记办理流程
办理渠道(三选一):
1. 线上办理: 您需要登录居住地所在的省或者是市的政务服务网站, 又或者打开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手机应用, 之后找到生育登记这个模块, 按照页面上给的提示来填写信息并且上传相关材料, 等您提交了这些信息之后, 一般情况之下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 办理方式是在线下进行。你需要携带身份证, 还有居住证, 或者暂住登记凭证, 前往居住地的乡镇, 或者是街道的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窗口, 在那里填写生育登记表。
3. 一站式办理: 有一些地方的省市, 它们是支持人们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中的所谓的健康小屋这一类场所, 或者是选择在社区的网格员那里去进行现场的代办的。
需准备材料:
夫妻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
当前所在地方的有效居住证明材料, 可以是居住证, 或者是房屋租赁的备案文件, 也可以是单位集体宿舍所开的证明之类的东西。
已生育子女信息(非初登)
办理时限: 如果材料是齐全的, 那么就会在当场或者是3个工作日内把事情办理完毕, 等登记好了之后, 相关的信息就会同步传到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里面去。
03流动人口可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
我们要根据那个关于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 还有各个地方自己制定的实施细则。这样子的话, 那些在居住地生活的流动人口就能够免费获得这些内容。
1. 孕产期保健:需要进行早孕建卡, 还要进行产前检查, 这个至少要做5次, 做完之后还有产后访视。
2. 避孕节育服务:这包括免费发放基本的避孕药具,另外还提供相关的咨询指导服务,并帮助人们做出知情的、自己选择的服务。
3. 妇科疾病免费筛查:, 在部分省市里面, 这会被纳入到年度免费体检的项目中去。
4. 提供优生优育指导, 这个指导的内容包括怀孕之前的检查, 还有遗传方面的咨询, 以及在孕育孩子的阶段里对于营养进行专业的指导。
5. 关于生殖健康促进:, 这是提供有关预防性传播疾病的咨询服务。
针对户籍人口的服务标准是与非户籍人口一视同仁的, 因此, 我们绝对不允许因为户籍存在差异, 而导致服务水平被降低。
04高频疑难解答
Q:没有居住证能否办理生育登记?
在大多数省份, 居民可以先凭暂住登记凭证去办理相关手续。这个凭证是在居住满一定天数后由社区进行登记的。至于具体怎么操作, 还得以居住地省级卫健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Q:异地已做过产前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回居住地后是否需要重新建卡?
A说, 根本就不用再去重新建什么卡了。你只要把那一张原来的检查报告带在身上, 然后直接跑到你住的地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就行了。这样做的话, 就可以接着建立健康档案了。因为那个系统是面向全国联网的, 所以里面的所有数据都能自动合并到一起, 非常方便。
Q:未婚先育的流动人口如何登记?
在2021年进行了修订之后, 生育登记这一事项, 不再是以婚姻状况作为必要的前提条件了, 大家可以根据个人的真实生育意愿, 去进行如实的登记操作即可, 至于具体的实施细节是怎么操作的, 大家可以咨询自己居住地方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Q:生育政策执行中遇到权益纠纷找谁?
A: 可拨打12320卫生热线, 也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同时也可向居住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
05政策依据与查阅渠道
这部法律的完整名称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它是在2021年的8月20日完成了相关的修订工作, 并且发布了这个版本。
《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发〔2021〕33号)
各个省级行政区划所制定的, 旨在针对流动人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计划生育相关管理服务的工作, 其对应的实施操作细则。
上述的这些信息, 大家可以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也就是网址www.nhc.gov.cn上进行查询, 也可以去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查看原文内容。本文所涉及的内容, 其有效截止时间是2026年9月, 如果后续有法规方面的修订情况, 应当以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