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核心条款及现行适用说明

那个被称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东西, 它是行政法规里唯一的一个专门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条例。它对应的国务院令第555号这件事。它的公布时间是2009年4月30日这一天。它的施行时间则是2009年10月1日那一天。

自从2015年出台了全面两孩政策, 还有后来在2021年实施了三孩政策以后, 这个条例里面那些涉及限制生育数量、收取社会抚养费之类的规定, 都已经不再适用了。不过呢, 这里面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权益, 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一些内容, 现在来看依然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条例基本信息

其正式名称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发布这一文件的机关, 那就是国务院。

关于具体的发布日期这一信息, 其确切的时间点被明确指认为是2009年4月30日这个日期。

该规定的施行日期为200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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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章节的整体结构一共包含了5章, 具体的条款数量是32条, 内容方面涵盖了总则部分、管理部分、服务与保障部分、法律责任部分以及附则部分。

核心条款概要

1. 按照属地管理的这种原则来说, 也就是在那些第三三条里面讲到的事情, 对于流动人口搞计划生育这方面的工作, 其实是搞了一种共同去管的那种体制的, 这个体制是由流入地还有流出地一起来管的, 但是, 主要是以那个流入地去管为主的那个一个状态。

2. 所谓的, 基本上是不需要花钱的, 那些项目, 在条文里的第十二条提到了, 就是说, 流动着的人口, 在当前居住的地方儿, 是能享受到, 国家定好了的, 免费的那类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的, 这类服务项目里, 是包括有孕前时候要做的检查, 还有在做手术过程中怎么进行避孕措施, 也包括术后要去进行的回访等等。

3. 居住证需要和婚育证明进行关联, 这点在第5条、第6条里有说法。流动人口应该要在自己现居住的地方去办理居住的登记, 同时还要配合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而出地方, 也就是人离开的原地, 应该要出具相关的关于结婚和生育方面的信息材料。

4. 关于权益保障的部分, 也就是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内容, 明确指出的是, 对于流动人口来说, 如果他们依法进行了生育行为, 那么他们所出生的子女, 在涉及到就学、入托, 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下, 应当享有权利, 并且这些权利与户籍人口所享有的权利是完全相同的。

5. 关于信息共享, 也就是在第二十一条里面说的那事情, 从地方流到外地去的人的住处信息和那边接收这些人的地方的信息之间, 应该是需要建立一个机制的这个机制呢, 是用来让双方能够共享那些跟计划生育有关的信息的, 并且还要进行协作。

与现行政策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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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〇二一年进行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 明确写出了国家要优化生育政策这一点。这部法律实施了三孩政策, 并将配套的这些支持措施也写入了里面的法律里。处于这样的一个框架之下。

在原条例里面, “符合规定生育”这个词, 到底算不算数, 这个判定标准这件事, 我们要去看一看现在正在实施的那个《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时呢, 我们还要注意各省各自制定出来的那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条例是怎么说的, 要以这些为准。

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已经于二零二一年九月被废止的情况下, 原来的条例当中的第三十条所规定的处罚规则就不再执行了。

流动人口的生育登记制度已经得到了简化这一事实, 在很多省份那里表现得非常明显, 因为这些地方通常都不再需要去办理那些审批的手续了, 而是选择了另外一种方式, 这种方法被称作是告知承诺制。

那些从外面来到本地居住的人员, 他们能够得到的免费的做计划生育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及包括多少项服务, 这一切都要以当地的健康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所公布出来的那个具体的清单为准。

当前适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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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没有被正式废除掉, 然而在实际情况执行过程里边呢, 涉及到说是有生育数量进行限制并且还有处罚的那些个条款, 因为这些上位法律被修改了, 所以它就自动就没有效力了。当前这个阶段里面, 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事务, 它主要都是依据着一些东西来开展的,这些依据具体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在二零二一年经过了修订, 这部法律被列在其中。

2. 各个省级行政区域还有直辖市的, 它们各自颁布出来的人口管理以及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指的是在二零二一年之后经过了重新修订的那个版本。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曾经发布过一个相关的通知, 这个通知是关于流动人口的, 它主要涉及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一方面的内容。

我们建议大家, 如果您手头上有那些具体的事情需要去办理, 比如说是要去进行生育登记, 又或者是去申请一些免费的项目, 再或者说是要解决子女入学的问题, 这样的流动人口朋友们, 最好还是直接去向你们现在居住的那个地方的县级卫生健康局, 或者向社区的服务中心那边去咨询一下。

只有这么做了, 你们才能拿到关于最新办事规则的最准确的口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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