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怎么办?最新管理规定与生育登记全解

一、核心结论

这个《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是经过了好多轮的修订的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现在的最核心的要求就是那样的情况, 如果是外省的那些户籍的人员, 在浙江这个地方居住的, 或者是务工的, 那么就必须得依照法律去办理那个婚育证明, 或者是完成那个生育登记的这一系列的事情, 从而享受到和那些本地的户籍人口是一模一样的、平等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这样的待遇, 自从二〇二一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订之后呢, 原来那个办法里面所规定的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的、行政查处的那些个条款, 就已经被废止掉了, 现在的管理的重心已经全面地转向了服务均等化这一个方面去了。

二、适用对象

指的是那些户口不在本省, 但是人在浙江省里实际地住着, 或者是做着活儿、过着生计的人。

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_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条例_浙江省流动人口登记条例

如果夫妻两个人当中, 有一方是外面的省份给的户口, 而另外一方是浙江省里的户口的情况之下, 那么就会由那些在外省给户口的一方当前住在的地方, 所对应的县里头, 或者是市里头, 或者是区里头的那个工作人员的部门那边来负责进行管理的操作。

三、生育登记办理

当前, 人们在处理生育这个事项的时候, 实行的是一个叫做告知承诺制的办法。这里头完全不需要去经过什么行政审批的步骤。只要把这个登记手续给完成好了, 那么就可以进行生育这个行为。

您可以通过户籍地所在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里的卫健委服务窗口来办理相关业务。此外, 您也可以选择使用“浙里办”手机应用程序在上面进行在线提交操作。

所需材料, 是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近期的体检证明。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条例_浙江省流动人口登记条例_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

关于办理时限这个问题呢, 给大家一个建议, 就尽量要在怀孕了之后, 并且在把孩子生下来之前把这个事情都给办好, 这样子才能够保证和生育保险的那个待遇能够顺利地衔接上。

四、婚育证明与查验

原来外省户籍人员来到浙江工作的时候, 是需要拿着自己老家那边开出来的结婚生孩子的证明的, 但是到了2021年改革以后,公司的老板就再也没有资格说因为你没交这个结婚生孩子的证明就不给你这份工作机会了嘛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检查这个东西的环节变得简单了很多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 现在主要就是看你在别的省份是不是已经登记过生孩子这个事情并且这个信息能不能跨省共享了这些。

五、服务均等化

当流动人口来到浙江, 并且正在此居住期间, 他们是享有和本地户籍人口完全相同的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这种服务的内容是包括了避孕节育指导, 以及生殖健康检查在内的。同时, 他们是依法可以享受产假、育儿假等生育保障措施的。对于这些假期来说, 它们的标准是按照浙江省的现行规定来执行的。

六、常见疑问

浙江省流动人口登记条例_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_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条例

1. 不办理生育登记也是可以生育的, 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不过在完成了登记手续之后, 如果想要去申领生育保险以及育儿津贴等事项的话, 那么流程上会更加便捷。

2. 关于跨省流动的情况, 具体要怎么进行衔接办理呢。对于生育登记这项业务来说, 当事人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 当然也可以选择在居住地一方去办理。这两者选哪一边都是可以的。所形成的相关信息, 会通过全国统一的系统进行互相沟通与共享。

3. 原方法案中所涉及的经济处罚条款其效力状态究竟是继续保持还是已经消失, 答案明确指出是后者, 即相关条文已经被整体取消。在当前施行的法律框架之下, 不再设立针对该情况的经济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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