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女方(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男方办还是女方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男方办还是女方办,男方一般无需单独办理。
这个证明的主要用途是来核实女性的婚姻状况以及生育情况, 所以由女方来进行办理。如果夫妻双方都在流入地被要求配合工作, 那么男方就需要带上身份证和结婚证来配合提供相关的信息, 但是男方并不需要单独去申领该证明。
01为什么是女方办?
这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也就是原来由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格式的证照, 它的登记内容主要包括: 婚姻状况怎么样、生育情况是怎么个样子、现时采取的是哪种避孕措施、还有有没有妊娠计划等等。
这一系列的这些信息, 全部都是围绕着女性生育管理这一件事来展开的。在制度的设计上面, 它是直接把育龄妇女规定为持有该证件的主体身份。如果是男方出去务工或者做买卖经商的话, 那么流入地那边是不强制要求他去申领这份证明文件的。
02办理地点与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可以设置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是办事处计生窗口。
携带材料:
1. 女性一方的居民身份证证件原件。
2. 结婚证原件;
3. 如果是有的话, 那么就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 一寸的近期免冠照片, 这个是部分地方要求的。
5. 需要男方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便配合填写关于男方的各类信息。
等到那些材料都齐整了以后, 有关窗口会当场进行审核的, 然后直接发放, 这个环节是不设置具体的办理时限要求的。
03男方需要做什么?
男方是不需要去承担那个申请的义务的, 但是如果遇到下面所提到的那些个情况的话, 那么男方是需要配合来进行处理的:
在证明上面需要写明的内容有男方姓名, 还有甲方身份证号以及联系电话这些情况, 而且由男方方面来进行填写的时候必须把事实如实交代清楚。
流入地在进行查验工作的时候, 要是现场需要补充男方关于婚姻状况或者生育情况的作为证据的材料, 那么男方是应该配合把相关的材料展示出来的。
如果这对夫妻都属于流动人口, 并且在他们流入的地方政策里明确要求两个人需要各自持有的一份生育登记凭证, 那么就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给出的具体要求去办就是了。
04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后的变化
从2016年这一年开头, 大部分省份的做法都已经变了。那些过去需要单独拿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东西, 现在基本上都不再另外打印纸质版给你了。
而是把这事儿并进了另一个系统里。要么就是整合到什么叫做"生育登记"的那个流程里面去, 或者是归到了叫做"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的那个体系之中。这种情况具体表现出的样子是这样的:
原来的那个证明里面的婚育信息这一块, 现在改为通过省级流动人口生育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方式核验。
女方在流入地办理居住登记的时候, 能够用“跨省通办”这个网络方式进行提交, 把婚育方面的信息交上去, 根本不需要再跑回户籍所在地开那些纸质的证明文件。
在部分城市那里, 还有可能得要纸质文件的东西, 这个情况需要去看一下当地卫生健康局也就是名字里说的那种管理家庭人口的部门发的最新通知才能知道正确答案。
建议:在您去办理相关手续之前, 您可以先拨打一下女方户籍所在地所在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或者是区以及县级别的卫生健康局电话号码。这样做是为了确认在当地是否依然需要递交那种纸质的材料。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避免你白跑一趟。
Q:男方是本地户籍、女方是外地户籍,谁办?
这项工作是由女方这边去办理完成的, 而由于男方拥有本地的户籍身份, 所以他是完全不需要受到这一项证明内容的任何约束的。
Q:未育、无子女的夫妻需要办吗?
A: 那些还没有结婚也没有生过孩子的人是不在这份证明所涵盖的范围内的, 所以不需要去办理相关手续;而那些已经结了婚但还没有生孩子的大龄育龄妇女, 可以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把生育登记这件事给办好就行了。
Q:证明过期或信息变更(如新添子女)怎么办?
您可以回到户籍所在地原来的发放窗口去办理换领或者更新的业务, 在信息发生变更之后, 您需要在三天的时间之内主动地进行申报。
以上内容是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发布的第555号令, 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当前正在实施的生育登记工作规范来整理的。不同地方的执行细节是有所差异的, 具体情况要以流入地和户籍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最新公布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