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基本信息
广州市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对外也是叫做“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它归广州市局管, 是广州市专门负责流动人口, 也就是来穗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的那一个部门。
办公地址就是在广州市天河区的花城大道, 具体的门牌号码是85号, 而且这个位置还处于广州市局的内部范围内。
这里是咨询电话, 具体的电话号码是020-12345, 这个是用来联系广州市政务服务热线的。
官方网站方面, 大家可以去“广州市局”的官网查看, 或者是去“广州来穗人员服务管理”这个政务平台查询, 那样就能知道最新的情况公告。
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居住证服务管理与统筹, 具体工作包括受理申请、核发证件、办理签注以及各种证件相关的管理事务。
2.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与登记:组织大家开展全市的人口流动情况, 还有出租屋的信息采集工作, 去建立动态的管理数据库。
3. 政策制定与标准制定这一项工作, 主要涉及到起草一些跟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 同时也要去拟定一些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还有要把工作标准建立起来。
4. 部门协调与督导: 要协调卫健、教育、人社、医保等部门, 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 系统建设与数据维护: 进行建设, 同时进行管理, 也就是要建设这个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系统, 要对它进行管理, 从而能够实现数据的共享, 能够实现跨部门的协同工作。
核心业务与办理事项
问:非广州户籍人员来穗多久后应办理居住登记?
答: 根据《广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里面的内容, 如果来穗的人员在广州市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 并且还有合法的住所、稳定的工作或者是连续就学的条件的话, 那么就需要去申请居住证。要是没有住满半年的时间的话, 就应该去办理居住登记。
问:居住证签注需要提前多久办理?
答: 应该在居住证的有效期结束之前的三十日之内, 去到“广州来穗人员服务管理”这个微信小程序里, 或者去居住地所在的街道窗口办理签注手续, 如果过了时间还没有进行签注, 这样会影响证件的使用效果。
问:出租屋未登记是否会被处罚?
答: 是根据《广州市出租屋治安管理条例》来的, 如果出租人没有在房屋出租后的3个工作日内去社区民警那里进行登记广州市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广州市流动人口管理中心,那么可能会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若是情节严重的话, 还会暂停他的出租资格。
政策依据
本中心在执行相关工作时, 所依照的核心法规涵盖了《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这里需要注意该条例经过了二零一七年的修订, 此外还包括了《广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 以及广州市局发布的年度工作规范等文件。
至于各种具体的办理标准如何确定, 必须以广州市局和本中心官方网站所发布的最新公告作为最终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