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管理这个方面, 是要适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 也就是那部在两千零二十一年修订过的版本, 还要适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这就是国务院发布的第五五五个命令。
自从三孩政策完全实施到位以后, 流动人口的生育政策就和户籍人口完全统一了, 原来那个所谓的流动人口单独计生管理办法就已经废止了。现在大家最关心, 也要重点去办的几件事情, 具体来说就是异地生育登记这一块, 还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这一部分。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在二零二一年进行了修订, 该法律里面的第十九条规定, 如果夫妻符合相关规定进行生育的话, 那么就依法享受相关的生育服务以及奖励扶助制度。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二零〇九年的规定, 其中第四条明确指出, 关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需要由现居住地以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共同管理, 并且以现居住地为主。
关于各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所制定的那份名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的这类规定来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其具体应当如何进行操作的详细标准呢, 是要由对应的省级人民政府来进行决定的, 所以在不同的地区之间是存在有差异的。
异地生育登记(原"准生证"已取消)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办理生育登记的要点:
1. 登记的地点是现居住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或者县级卫生健康局。
2.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现居住证明, 这里的现居住证明可以是居住证, 也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 还有孕早期的B超报告。
3. 在办理时限方面, 孕妇可以在怀孕期间之前, 或者怀孕比较早的时候进行办理, 现在没有必要再非得让户籍所在地这边先开一个证明, 到这个地方来一次性把事情全办好就行了。
4. 法律效力是这样的, 大家听好, 生育登记仅仅是一种信息备案的行为, 它绝对不会被当成是生育的前置审批条件, 也就是说, 你去不去办这个登记, 都完全不影响你进行合法生育这一事实。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已经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 是按照参保地方的生育保险或者是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来进行执行的。
从2025年开始, 全国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已经被统一纳入了医保异地直接结算的范围, 大家只要拿着医保电子凭证, 在现在居住地的定点医院就可以直接进行报销了, 完全不需要再回到参保地去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那些没有参加保险的人, 在一些城市和省份, 会给流动的这些人提供定金额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具体的金额标准, 是由现居住地的财政部门来决定的。
具体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还有限额是多少, 请咨询参保地所在的医保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者拨打12345市民热线。
奖励扶助与技术服务
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这样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是跟着户籍地管理的概念来执行的, 并不是由现在的居住地来确定管辖, 具体的发放工作是由户籍所在地所在的乡镇或者是街道办事处来完成的。
那些在现在居住的地方流动起来的、年龄还在能生孩子那个阶段的夫妻, 他们可以在现在住着的那个地方, 免费地享受到由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方面的技术服务项目, 这些项目里面包括了做怀孕前的检查, 也包括做怀孕期间的检查, 还包括安放或者取出避孕环等操作方式, 关于这些服务的费用呢, 是由他们现在居住地的那个地方的财政部门来进行保障和支付的。
常见疑问与注意事项
关于未办理生育登记能否报销这个问题, 回答是肯定的。生育登记主要是备查性质的手续, 它不会影响享受医保报销的权利。
超期生育应该如何处理呢? 现在政策已经取消了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所以对于超期生育的情况已经不再涉及到经济处罚这一项内容了, 只需要去补办相关的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各地具体的实施细则差别是比较大的, 关于具体的执行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必须是以大家现在所居住的县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最新时候所发布的公告为准是可以确认的, 如果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拨打全国范围内的卫生健康服务热线那个号码是12320, 或者是去登录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