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是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制定了这部地方性法规, 它的作用是用来, 规范本市流动人口, 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这条法规的主要目的, 是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规范他们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最终是为了促进人口发展, 以及经济社会发展, 还有资源环境方面的协调。
只要是手持《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指引》这个东西的人, 又或者是手头拥有异地居住登记凭证的人, 并且在深圳市这个地方一直居住的流动人口, 全部都适用本条例这个规定。
适用范围与主体
这条法律规定在深圳市的范围里面管得宽, 谁在这里住满了一定期限,这个时间大多数是一个月甚至更久, 那就算他是流动人口, 他的配偶也包含在内。
然后对于这些人去做计划生育方面的事情, 有一个管事儿的原则要遵守, 简单来说是现在住的地方来当主力, 户口本上去的原地方要跟着帮忙配合。具体日常里的服务工作还有管理的事情, 都住在地的街道或者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来负责干, 那个原籍的地儿呢就要出力去配合一下。
主要制度内容
在知情选择服务这一方面, 居住地应当给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这些服务包含了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以及指导等具体内容,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相关人员进行收费。
关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管理事宜: 那些属于流动人口的人, 需要主动把这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随身携带, 然后去到他们居住的地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而在这之后, 这些居住地方面将会把相关的信息录入到用来进行计划生育管理的信息系统里去。
对于合法权益保障来说, 流动人口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 享受到和本地居民完全一样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了免费的基本项目服务等。另外, 关于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 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等。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对于信息通报机制, 它的具体做法是什么呢? 就是居住的地方会跟户籍所在地的地方进行联系。它们是通过那一个叫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系统的东西来工作的。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两边的信息都能传过去和过来, 能够实现互通。这样做就能避免出现重复的管理情况。也能避免出现管理的空缺或者不到位的问题。
管理服务机构与职责
深圳市的各区、街道以及社区这三个层级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它们承担着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相关职责。卫生健康部门是在原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职能整合之后成立的, 它负责去进行统筹协调工作。
与此同时,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则被要求去负责具体的登记事项、随访工作以及服务的发放任务。另外一点是, 用人单位有义务去配合做好本单位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流动人口没有按照规矩去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 或者干脆不肯配合管理工作的情况方面, 相关的卫生健康部门会做出一个责令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改正这样的一个决定。但是如果到了那个规定的最后期限他们还没有进行改正的话, 就可能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他们一些相对应的行政方面的处理措施。
如果某些人在居住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过程之中玩弄虚假手段进行欺骗, 又或者是导致个人隐私的这些重要信息发生了泄露的情况的话, 那么对于这些事情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来说将会依照法律法规受到相应的处分。要是这些行为严重到触碰了刑法的红线构成了犯罪的话, 相关案件会被移送到司法机关去面对法律的审判和处理。
政策动态与权威查询指引
随着国家的人口政策发生了调整, 这一情况包括了在二零二一年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订, 同时也实施了全面的三孩政策, 因此本条例里面的相关内容也已经同步进行了修订或者是做出了适应性的调整, 如果想获取最新的有效文本的话, 建议通过以下的官方渠道来进行核实: 第一点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中的地方法规栏目, 第二点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官网, 第三点是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的政策法规页面。
在引用或者执行之前, 你一定要务必要确认一下当前这个版本是不是还有效, 并且还要以那些由官方发布出来的内容作为最终标准才是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