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方案, 它的核心意思是要把户籍地和流动就业地之间的常态化服务对接机制给建立起来, 这样才能做到数据共享、服务互认、责任共担, 最终解决问题让政府在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那种两头管、两头都不管的治理断点状况得到改变。下面我们会从协作主体、协作内容、执行流程这3个维度来完整地拆解一下这件事。
协作主体与运行机制
那个, 关于流动人口区域协作的这个方案, 它其实是涉及到三大类主体的。
输出地(户籍所在地)主管部门是要负责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维护工作的, 也要负责权益保障政策兜底事务的处理, 还要负责回籍服务承接方面的相关事宜。
在输入地(流动就业地)主管部门那里, 是由他们来负责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还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并且参与到对人员进行融入管理的工作里面去。
这个内容指的是省级及以上协调机构, 跨省协作由省级流动人口工作主管部门牵头。区域内协作由市级以上机构协调,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处理争议事项。
这个运行机制涵盖了好几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就包括建立一个常态化的信息共享通道, 或者是按照季度来进行, 又或者是在有事情发生的时候触发, 同时还安排了专项的协作任务让大家都知道要去办理, 最后还要进行年度的联合评估与考核, 这是很关键的一个环节。
核心协作内容
1. 信息互通: 我们要建立一整套统一的, 标准的流动人口数据库。这个数据库要包含的字段有很多种。比如姓名,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就业状态, 社保关系,还有随迁子女的信息。
这些都是必须包含的内容。数据的更新频率不能低于一个月一次。也就是说至少每个月都要更新。对于跨省的数据交换工作。我们要通过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平台来进行。
2. 对于服务互认这件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方案, 流动人口他们在居住地那边已经办好了居住证的登记, 也办好了婚育登记的备案, 还办好了社保的参保记录, 这些东西等他们回到自己的户籍地的时候, 户籍地的相关部门会直接对这些东西给予认可, 坚决不允许那些部门要求流动人口再去重复地提交相关的材料。
3. 权益保障协同: 在随迁子女就这学校, 还有异地看病直接结账, 或者是公租房申请这类事情上头, 都是由人要去的那个地方的部门先来先接手续, 然后, 原籍那边, 就得配合着给大家提供那些需要用到的证明资料, 最后, 这一路上花销的钱, 就让这俩地方, 按照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来分别承担好各自的开销。
4. 针对特殊群体兜底这一事项, 对于留守儿童、处于困境中的儿童以及老年人, 从地方派出的人员必须在每年里面至少进行一次核查, 而在人员输入的地方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必须在48小时以内进行通报。
标准执行流程
1. 完成输入工作的地方把居住证登记这件事给办完了, 然后生成了流动人口编码, 并且把这个编码同步到了共享平台上面去。
2. 在处理那类跨越不同地区的业务事项的时候, 由那个接收申请办理的主管部门去通过那个协作工单系统来发起一个请求, 并且在里面清楚地注明所要办理的事项类型是什么, 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以及要求多长时间内必须办好这个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3. 输出地的主管部门在收到工单以后, 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响应动作。如果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 那么需要在工单里面进行回传操作。
4. 双方进行共同确认后, 确认相关的办结结果,随后把数据执行自动回写的操作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方案, 操作的最终目的地是共享平台。
5. 每季度那个协调机构会把协作数据给汇总起来, 然后形成一个运行报告, 最后把这个情况给通报出去。
关键注意事项
关于数据字段的填报工作, 大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来执行, 这个标准通常指的是GB/T编码标准,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乱码问题, 并且要保证跨系统读取的时候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因此在操作过程中绝不可以使用任何自创的字段名称。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信息的情况, 一定要先取得监护人的书面授权才行, 在这种前提下才能够进行跨地区传输操作。
这个协作工单是具有行政效力的那种东西, 如果按照规定的期限没有去响应, 那么就会被算作是年度绩效考核里面需要扣分的项。
如果是出现了管辖权的争议, 就必须要由双方的这共同上一级的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裁定, 而在还没有做出这个裁定的之前, 不可以进行推诿, 也不可以停止办理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