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婚育证明这一点已经由官方正式地取消了, 所以现在无论哪个单位或者哪个人, 都再也没有权利去要求那些流动的这些人拿出这个证件来进行查看或者留存, 因此, 如果您发现您所居住的这个地方里面的工作单位、教育性质的学校或者是社区管理组织, 依然在反复地向您索要这种证明文件的话, 那么他们提出的这一种需要就是完全缺乏法律方面的依据和支撑的, 面对这样的无理要求, 您作为当事人是完全有资格要求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坚决且明确地予以拒绝处理的。
取消依据与时间线
2015年的3月,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并且正式地取消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一项行政审批事项。
在2021年8月的时候, 新修订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里面, 把那个原来的第三十九条给删除了, 就是关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全部内容条款都一起删掉了。
随着新的规定落地, 原来那份叫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文件里相关的条款也跟着一起作废了。
依据前述的那些法律还有法规等, 就自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号新的那个办法开始生效的那天起, 在全国的各个地方, 都不再搞什么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种工作了, 也不再进行那种核验的工作了。
被要求提供时的应对方式
如果入职的单位、子女入学的学校或者是社区里的人, 还在要求出示那些叫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的东西的时候。
1. 把这份说明摆出来给对方看, 或者告诉他这个证件已经按照法律取消了, 让他来要那个要求是完全没法律依据的。
2. 要求对方提供提出该要求的具体法规文件名称及条款, 假如对方没有办法提供的话, 那就得要明确要求予以撤回。
3. 如果对方仍然坚持, 你就可以到当地的卫生健康局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投诉, 你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也可以去到对应部门的官网里面找到信访入口。
4. 把沟通留下的痕迹, 比方说录音文件还有书面的信件资料, 都好好的保留起来。这样做是为了给后面自己维权的时候, 准备一个可以当作证据的凭证之用。
目前可替代的身份与居住材料
去办理那些叫做入学、叫做入职、还有那些叫做居住证的各种事项的时候, 大家通常只需要拿出下面提到的这些证明文件就行了, 但是请注意, 具体的要求得按照你们当地部门发布的那个详细的物品名单来作为最终的标准。
以上这些材料里面, 都已经在不包含那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啦, 也已经是把计划生育服务证给去掉了。
高频问题解答
Q:原已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还有效吗?
状态为已失效。该证件从取消日期开始, 不再被当作任何行政核验的材料来使用。持有旧证的人不需要做其它处理, 也完全不用把它销毁掉。
Q:老家乡镇或村委会仍在收取"计划生育证明"作为外出务工条件,合法吗?
A: 这并不合法。在审批事项被取消之后 , 任何基层单位都不允许把已经被取消的证件当成是管理的前置条件。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 , 大家可以直接拨打12345这个热线来反映相关问题。
Q:跨省流动后需要到现居住地重新登记婚育状况吗?
不需要。当前的流动人口服务是以居住证制度为基础的, 是由居住地的部门和卫健部门通过内部的数据共享来完成办理的, 个人完全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婚育信息。
注意事项
各地的实施细则, 可能存在着一些方面的不同。具体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清单, 应当以你即将迁入的地方, 也就是流入地, 其县级以上级别的卫生健康、教育和等这些政府部门, 在今年发布的官方指南为准。
这篇文字当中所说的政策属于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规范条文, 该条文适用的地域范围覆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个省级行政区域, 具体包括省、市以及自治区。
如果因为个别时候执行工作有点赶不上趟, 那么建议采用书写文字的办法去和主要管理机构搞清楚状况, 这个书写文字的过程里必须包含上具体的年月日信息,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大家只是用嘴巴说一下了事, 却连个可以拿来证明的东西都留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