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在出租房屋内居住的那些流动人口, 必须从他们搬进去开始算起, 不到24小时这个时间段的时候, 就要去房子所在的那片区的派出所, 或者去社区还有村里面的那个管理出租屋的服务站那边把信息给登记了。
房东也就是房子的出租人是需要负第一责任的, 如果他没有按照规定去做申报和登这些记的事情, 那是有法律后果的, 要根据那部叫作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规定来办, 最后会给他罚二百块钱到一千块之间的钱数。
01.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基本要求
根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1号), 对于流动人口来说, 如果在居住地居住或者就业的话, 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去办理居住登记。现在我们来具体看一下出租屋这个场景里面会发生的情况。
登记主体是指流动人口本人, 或者是被流动人口委托的房屋承租人、出租人, 由他们来代为进行申报。
登记地点: 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辖区内, 去那家局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也可以去社区里的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或者是在粤省事这个平台上操作, 也可以去随申办这个平台上面进行操作, 这些都属于政务平台的线上通道。
需要提交的材料, 是你本人的身份证、租赁合同或者租住的凭证, 还有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是已经备案的出租信息。
办理时限:要求在入住以后, 必须在24个小时里面完成申报这个动作。如果出现信息变更的情况, 比如说换房或者退房, 应该在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更新操作。
02.出租房屋责任人的法定义务
在房屋出租的过程里面, 那个房东也就是我们说的房屋的出租人。他是需要承担起下面的这些管理方面的责任的:
1. 申报登记这个义务就是要把在出租房屋里面住着的人的信息报告给社区管理服务站或者是派出所, 这里是不允许拒绝的, 也是不允许拖拖拉拉的。
2. 巡查核实义务: 每个月都一定要把出租房子实际住的人都看上一遍核对一次, 要是看见谁没登记过, 得赶紧把名字加上报上去。
3. 安全条件义务: 出租房屋时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必须符合治安要求, 还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等这些安全标准, 不得出租违法建筑, 也不得出租危房。
4. 禁止行为: 绝对不可以把房子租给那些拿不出来合法身份证件的人, 如果发现承租人正在干违法犯罪的事情, 心里明明清楚也得去报告, 不能装看不见。
03.申报登记标准流程
> 线上通道: 在大多数的区域, 都已经开通了专门用于“出租屋管理”的小程序或者是应用程序。就拿广东的“粤出租”, 还有上海的“一网通办”来说吧。这些渠道都支持用户直接把照片进行上传, 并且能够实现对相关信息的即时审核。
04.高频疑难问题
Q1:租客自己不愿配合登记,房东怎么办?
房东仍然是有这种申报的义务存在的。房东可以写成书面的形式去告诉租客, 让他在这个限期之内进行配合工作。如果租客逾期不来报的话, 房东应当向社区服务站把这个情况给说明白。同时呢, 要对已知的那些信息进行如实的申报行为。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要去避免房东自己会受到一些处罚后果的发生。
Q2:房屋转租或合租,登记责任如何划分?
初始的出租人这一方, 这个身份要是产权主的话,或者是原本的那些承租人员, 都得作为用来申报的主体人员去进行登记;如果是在实际情况里, 那些正在住着的人出现了增加状况, 或者发生了变更情况的时候, 那么必须由变更后这些留下来继续住着的居住人, 赶紧地把信息补充上报上去。
Q3:短期住宿(不足24小时)是否需要登记?
我们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同时还要考虑到各地的实施细则。只要出租房屋里面住人了, 不管住的时间长了还是短了, 都一定要进行登记工作。对于酒店以及民宿等等这类属于特种行业的场所, 则需要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执行规定来操作。
Q4:未登记的处罚标准?
关于出租人的处罚规定如下: 如果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条例, 那么将会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 如果该行为的情节严重, 那么处罚就会升级, 此时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流动人口本人未申报: 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各地有差异)。
05.政策依据与查询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国务院令第661号进行发布, 此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实施。
各个省份还有各个城市, 它们自己制定的那些关于出租屋治安管理方面的规定, 或者是那种叫做出租房屋管理办法的条文, 都是存在的。
用户可以选择通过所在地的局官方网站所提供的“出租屋管理”这个专栏来进行查询。当然, 也可以选择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获取相关信息。另外, 用户也可以前往社区里的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通过现场咨询的方式去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各省市, 具体的细则情况是存在一些差异的。申报通道以及材料清单, 应该以属地机关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因此, 建议大家在进行办理之前, 致电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进行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