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它是国务院发布的第585号令, 在2009年的时候开始执行。这个条例是规范流动人口去进行计划生育服务方面非常核心的行政法规。到了2021年的三孩政策全面落地之后,那么在这个条例里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关于需要审批生育、还有向社会收取抚养费等等这样的条款, 实际上都已经不再使用。
现在对这方面实行的管理方式, 主要是把生育登记作为核心内容来做。对于流动人口来说, 他们现在已经不用再去费力申领那个婚育证明了, 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就可以在居住的地方或者是户籍所在的地方, 免费地把生育登记这件事给办理好。
条例主要内容(现行有效部分)
这个条例总共有21条, 里面仍然继续生效的核心条款, 主要包括下面的这些内容: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这一方面, 应当遵循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原则。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日常管理和服务职责应当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来承担。同时也需要由街道办事处来承担相关职责。
流动人口会和户籍人口一样的, 去享受那个免费的基本项目里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这些服务里面包括了孕前优生检查, 还有避孕技术服务, 另外, “两癌”筛查也在其中, 同时, 产后访视也被包含在内啦。
流动人口这个事儿, 他们应该是需要在现居住的地方去把生育登记给办了, 好让大家能接受到孕期的跟踪服务, 还有产后随访的那些工作。
已失效或调整的关键条款
在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经历了一次修订之后, 以及在202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又经历了一次修订之后, 导致的结果是下面的这些内容不再执行了。
原来的第十一条里面说的那种叫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东西, 现在已经取消了, 它不再属于那种必须要有的手续, 不管是去办理户口、找工作, 还是让孩子去上学, 都不再用它来作为前面的必要条件了。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 在2021年7月就已经被取消了。
把那个生育审批也就是准生证的这个做法, 改成了生育登记这种新的方式, 而且在数量上面, 再也不会有什么上限了。
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操作流程
1. 办理地点: 你可以去户籍所在地, 也就是户口本上写的那个地方的街道, 或者乡镇的卫生健康办公室来办理;另外, 现居住地也是可以的, 同样可以去那里的街道或乡镇卫生健康办公室;除此之外, 你还能够登录当地的政务服务应用程序, 在网上直接提交申请。
2. 所需材料方面,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是必须要准备的, 结婚证也是必不可少的证件。如果是要办理登记二孩或者更多的孩子相关业务时, 还必须提供这一份结婚证。
3. 办理步骤: 首先提交相关材料, 接着填写生育登记信息表, 最后当场取回生育登记凭证。
4. 注意事项: 需要提醒的是, 这个登记过程属于自愿申报性质。它不属于行政审批的范畴。并且, 这个过程不设数量上的限制。即便没有完成登记, 也不会影响到个人享受就医、入学、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权益。
高频问题解答
Q: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能否享受免费"两癌"筛查?
A: 可以的。条例的第8条有着明确的规定, 流动人口是和户籍人口处于同等地位的, 因此他们同样能够享受到免费提供的关于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同时"两癌"也就是宫颈癌以及乳腺癌的筛查工作, 也包括在这个免费的范畴范围之内。
Q:不办生育登记会受处罚吗?
A答说不会。在现在正在施行的那种管理制度里面, 有关登记生育的这件事, 是完全没有带来任何带有惩罚性质的后果的。就算是不去进行相关的登记手续, 也是不会对享受各类公共服务这件事产生影响的。
Q:跨省流动需要回原籍开证明吗?
答案是A选项, 也就是表示不需要进行额外的操作。您只需要凭借身份证这个证件, 就可以在您现在居住的地方直接办理相关手续。这种情况是不需要您的原籍地出具任何材料或证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