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登记这个事儿,指的是公民在离开了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之后流动人口登记, 要在居住的地方依法向机关申报自己的居住信息, 并且要办理居住登记的这一个手续。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发布的第663号令, 如果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已经住了满半年了, 并且在合法稳定就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这条件里面, 具备其中之一的条件的话, 那就应当去申领居住证。而且在去申领居住证之前, 是必须先要把居住登记给完成了的。
各个地方具体怎么执行细则, 要以辖区内的机关所公布出来的为准。
办理地点
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在部分城市,人们是可以进行线上申报的流动人口登记, 他们可以通过关注“微户政”这个公众号, 或者使用相关的政务APP来完成这件事。
所需材料(通用清单)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 你需要提供居住地址的证明, 这些材料可以包含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或是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等。
3. 如果是还没有满十六周岁的那些人, 就得带着户口本这个东西的原版原件过来。
4. 在部分区域里面, 是需要要求提供最近的免冠照片的, 这个可以去窗口办理的地方拍摄, 也可以去快照相馆进行拍摄。
办理流程(5步)
1. 你需要带着上面说的那些材料, 去你住的地方的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站的窗口, 把申请表提交上去。
2. 工作人员在现场核验身份, 并且把相关的信息录入到系统之中。
3. 你可以当场就把《居住登记凭证》给领过来, 不管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这种形式。
4. 等到你已经住满了六个月的时间, 并且所有的要求都达标了以后, 就可以通过网络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
5. 地址、工作单位这些信息如果发生了变化, 就应该在十天之内去原来的登记地点进行更新操作。
注意事项
当住户办理了入住手续之后的30天之内, 需要去把首次登记这个事情给完成掉。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没有去办理的话, 可能会影响到居住证的办理过程, 还可能会牵连到随迁子女入学这样的一些事情。
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需要由单位来统一进行申报, 个人不用一个一个地跑到窗口去办理相关的手续。
居住登记这一行为本身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要是有任何人或者是机构去索要什么“工本费”或者“加急费”, 那这种收费的做法全都是没有依据支持的。
各个城市对于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你打算租房, 而当地政策要求必须去住建部门进行备案的话。你就应该提前把这个事情确认清楚。
常见问题
请问, 如果没有身份证的话是能够办理的吗?
回答是: 不可以。必须要由本人亲自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场的;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 是可以凭着户口本来的。
问:登记和办居住证是一回事吗?
答: 不是。登记属于一个必须首先完成的前置性环节。只有在实际居住的时间达到了六个月之久, 并且同时也符合了相关的其他各项条件之后, 当事人才具备资格去申请办理居住证这一事项。
问:登记凭证有有效期吗?
答: 登记这个事儿是长期有效的, 但是如果你住址变了或者工作换了, 就得及时去更新信息, 不然的话会给你居住证续签还有别的后续业务带来麻烦。
线上登记以及线下登记, 这两者的效力是否保持一致呢。
答: 是一样的。线上进行申报并且通过了审核以后, 系统就会自动完成登记手续, 不需要再去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