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证明, 这里面包含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准生证等等证件, 已经在二零二一年八月正式取消了。现在不需要再去办理了。任何机构或者个人, 都不可以要求流动人口提供这种证明, 作为生育、入学、落户等方面的前置条件。
01取消的法律依据
到了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那一天,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开完了会后, 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这个文件, 从公布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实行了, 这次进行法律修改这件事本身情况是这样的:
把原来那条法律里的第三十条给删掉了, 其中包含的那些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相关的内容条款, 都不再保留了。
废止了2009年施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85号), 该行为涉及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也包含对证明进行查验的要求, 这些内容现在都不存在了。
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里的“双查”, 就是说检查怀孕情况, 还有检查环孕情况这种制度, 给废止掉了。
经过修改之后,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里面不再有专门的条款来规范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所以原来那个被称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的东西失去了法律依据。
02原制度与现行政策对比
03现在需要做什么(替代路径)
虽然计划生育管理证明这种东西已经被取消了, 但是下面的这些事情呢, 还是得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办理:
1. 现在的人要是想去办那个生育登记的话, 夫妻两个人就得去你们现在住的地儿或者是户口所在的那个卫生健康部门。有的地方是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一般只要带上身份证, 还有结婚证就差不多够了。反正现在是不用再去开什么户籍地的计划生育证明了。
2. 生育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时候, 你需要带上生育登记凭证、医疗费用的发票还有医保卡这些东西, 然后去参保地或者户籍地的医保经办机构那里办理结算的业务, 这个办事子的过程和原来的计划生育证明没有一丁点儿的干系。
3. 子女入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这些手续时, 您需要出示户口簿、居住证明, 还要提供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等材料。以前要求的计划生育管理证明, 现在已经不需要再提交了。
04常见疑难解答
问:之前已经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现在还需要年审吗?
不需要。该证明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了, 所以不用再办理年审或者补办的事情。原来已经发放出去的不再收回, 可是它也不再作为办理任何事情的提前必备材料了。
问:单位或学校仍要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
这一种要求没有法律作为依据, 可以向所在的区和县的卫生健康局去进行反映, 也可以向信访部门去反映, 以此要求对这种情况做出纠正, 各个地方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经多次发布了相关的文件并且予以明确地表示, 不允许将原来的计划生育证明当作是要办理入学的事情、就业的事情以及落户的事情等相关情况的条件, 也就是说不能把它作为前置的必备条件来执行。
问:异地生育如何在居住地报销?
你可以拿着生育登记单、病历还有费用清单这些材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证明,然后回到自己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去申请报销异地生的孩子的费用。或者呢, 也可以先按照当地的规定自己把钱垫上, 以后再走报销的程序。这一件事跟那张计划生育管理证明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05注意事项
各省在办理生育登记时, 具体的办事入口会有所不同。这些入口包含线上的微信小程序或者线下的政务窗口。大家应该登录本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去查询详情。也可以借助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这个渠道来了解相关信息。
你不要去那些不是官方的地方去买或者补办那个叫“计划生育管理证明”的东西, 因为这种材料现在已经没有行政上的效力了, 它不能拿来给任何合法的办事场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