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最新规定与居住证办理全解

在当前的中国法律范畴内, 不存在单独的一份名为“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专门法规。如今用来管理流动人口并为之提供服务的最核心的法律依据, 是国务院在二零一五年发布、并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正式执行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即国务院令第六六三号)。

此外, 配套的支撑文件还有不少, 其中就包括部制定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 以及我国各省级行政区所公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以下是目前正在有效执行的核心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居住证制度(核心规定)

按照那个叫做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如果一个人离开了自己户口所在的地方, 并且在住的地方连续住了超过六个月的时间, 只要他能够满足合法且稳定的工作、或者拥有合法且稳定的居住场所、又或者是在进行持续的读书学习这其中的任意一个条件的话, 他就可以向当地管辖的那个派出所或者是机关去申请领取居住证。

需要去领取的时候应该准备的资料包含身份证, 还要提供最近拍摄的照片, 另外需要出示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明文件, 这个证明文件可以是劳动合同这种类型的, 或者是房屋租赁合同这种形式的, 亦或是房产证这种东西产权证明之类的, 也可以是就读证明这样一种材料。

在办理流程方面, 需要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 然后相关部门会在30日之内制发相应证件, 从而完成整个手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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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一般是为1年, 需要在到期前的30日之内去申请签注, 在签注完成之后, 有效期会再续展满1年。

二、流动人口基本权利

对于那些持有居住证的人来说, 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是能够享受到和原居民一样的同等的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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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动人口登记与义务

公民在离开户籍所在地之后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并且到达了居住的这个地方时,应该要在7天之内向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登记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或者到社区的部门进行登记, 这种情况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来进行代为申报, 或者是房屋出租人来进行代为申报。

实际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的话, 就需要在5日之内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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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招用了流动人员的时刻, 必须得做一件事, 那就是要在开始用工之后的短短5天之内, 把有关那些流动人口的信息材料, 递交给当地专门负责办理居住证的那些机关去。

房屋出租人需要在3天之内去完成这一动作, 具体的操作是将承租人的相关信息报送至派出所。

四、地方配套管理

各个省, 自治区还有直辖市, 需要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这个大框架之下, 去制定属于自己的实施细节。比方说, 有些城市为了让人们能办成居住证这一件事, 会要求大家必须先缴纳社保满一定的时间长度。另外, 还有一些省份会把房屋出租进行备案这件事, 跟流动人员去做登记管理的事情联动到一起处理。

具体的标准要求到底是什么样子, 得看当地那些机关或者房子和城市建设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建议大家赶紧通过那个叫做“国务院客户端”的小程序, 或者上当地的政务服务网站去查询一下, 看看最新的要求都是什么样的。

五、常见疑问

问: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能否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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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如果你手里拿着房屋租赁合同, 或者拥有房产证明, 那就算是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这样的情况也能作为申领的一个条件。也就是说, 我们并没有要求你必须要有工作才行。

问:居住证到期未签注有何后果?

从居住证上写着的那个签注有效期到期那天开始算起, 它的功能就会马上失效的, 这时候你就需要根据全新的办理手续来重新申请才行, 所以我建议你在快要到期之前的那些日子里, 具体说是提前30天的那个时间区间里, 就把签注的事情给顺利完成掉。

问:出租房屋未登记承租人信息是否违法?

根据那个叫做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文件里面第十二条的说法, 要是房屋出租的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去报送相关的信息, 那么就会由机关来进行处理,处理方式首先是给予警告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另外还有可能处以下的罚款。

上面这些信息是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部发布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来梳理和整理的。因为在不同地区, 具体执行时的细节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在你去办理相关事情之前, 你一定要以你居住地机关或者政务服务热线(12345)所公布的具体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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