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的正式名称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这个证件自2021年起已经全面取消了, 所以现在不再办理, 也不再进行查验。
在现行的法律法规里面, 根本没有这个证件存在, 所以任何一个用人单位、房屋出租方、学校或者是行政机关如果要求流动人口出示这个证明或者补办这个证明, 那都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育龄公民要是想在居住地享受基本生殖健康服务以及办理生育登记的话, 直接凭身份证就可以搞定, 完全不需要提供任何所谓的"计生证明"类文件。
该证原来是什么
那个叫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东西, 它得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那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里面的计划生育部门来开出来, 这个证明上面会写上姓名还有身份证号, 也会包括婚姻状况以及已经生过的孩子数量, 依据呢是2003年出台的那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令第370号里面第七条提到的内容, 要求那些流动人口在到了现在居住的地方之后30天之内, 要拿着这个证明去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办登记。
在二零一六年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实之前, 这份证明文件, 属于那些离开家乡去外地工作的人群、需要租赁住宅的租客、以及为孩子办理升学手续的家长, 在办理相关事务时, 非常经常会被要求出示和核实的材料之一。
取消的政策依据与时间线
1. 2016年1月1日, 国家全面施行二孩生育政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婚育证明强制查验的规定不再执行。各地自行停止办理。
2. 2021年8月20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删除了原法里面的, 涉及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管理的专门条款, 从法律层面确认,不再设“婚育证明”。
3. 在2021年那个年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国家卫生健康委这个机构, 向下发出了一个通知, 内容是要求所有的各级卫生健康部门, 停止办理那个叫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东西, 也停止查验这个东西, 相关的表格和相关的系统, 都是要同步停用掉的。
当前流动人口实际需要办理的事项
现在, 如果跨省或者跨市去流动居住, 又或者是去就业的话, 只需要办理下面这一些手续就可以啦, 具体如下所示:
办理居住登记的时候, 大家需要拿着自己的身份证, 前往自己所在的社区、或者村, 也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来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相关手续, 在这个办理的过程中, 是完全不涉及计划生育这些内容的。
生育登记: 如果你想要生育, 就得拿着身份证、户口本, 去户籍所在地区或者居住地区的乡镇、街道这些地方的卫生健康机构办理这个事情。这个登记是属于告知类型的, 根本不算是行政审批环节, 完全就是自愿去办就行的。
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妇幼保健院, 人们可以凭借身份证, 直接享受基本避孕药具的发放服务以及产前检查等服务,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 完全不需要出示任何计生证明。
高频问题
1. 如果公司方面, 还有房东方面, 还是非要要求那个人提交那个名为计生的证件的话, 那到底该怎么去应对和处理这个局面才好。
这个要求在当前没有已经生效的法律条文作为支撑。建议你妥善保存之前的沟通详情, 拿起电话拨打一百二十三四五是用于政务方面服务的热线号码, 或者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所在地区范围内的卫生健康管理机构进行情况反馈, 目的是敦促相关方面做出纠正行动。
2. 手里有旧版"婚育证明"还有用吗?
目前已经没有了实际的使用价值, 完全不会对于居住, 工作就业, 还有孩子入学等任何一个环节产生任何的影响。至于后续的处理方式, 可以选择保留下来, 也可以自己去销毁掉。
3. 生育登记与婚育证明是否存在等同关系, 也就是人们常常询问的这两者是否为同一概念?
并不是。婚育证明这个说法已经彻底被取消了。现在的生育登记是属于一种依然保留下来的告知性事项。这两样东西在性质方面是不一样的。它们办理的地方也是不同的。所需要准备的材料肯定也是不一样的。
法规依据
这部文件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它的版本是在2021年8月20日经过修订以后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关于停止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一事项,发布了相关的通知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该通知是2021年发出的。
就是那个在2003年由国务院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被称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并且用第370号命令来标识的文件。里面的相关条款现在已经没有执行效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