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是依法享有和户籍人口同等的多项基本公共服务权益的,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各地制定的配套实施办法来看, 持有人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 可以在自己居住的地方, 享受到包括社会保险、子女的义务教育、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还有住房保障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 这些各项权益都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持的。
社会保险权益
流动人口会在就业的地方, 依法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没有工作的人, 可以拿着居住证, 在住在地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9条、第20条, 还有人社部的规定, 养老保险的关系, 还有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 都能够跨省地进行转移和接续, 参保的记录不会因为有户籍的迁移而中断, 也不会被清零。
子女受教育权益
手里头有居住证的那一类流动人口, 他们的孩子跟着爸爸妈妈一起住, 是可以跑到住的地方去申请上那些收公家的钱的义务教育学校的, 这一点是说得通的, 因为教育部出了一份叫做《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大文件, 编号还是教基一〈2012〉4号的那种, 所以啊那个住的地方的教育局或者是教育行政部门就应该保证这些孩子也能平等地受到义务教育这种好事儿。
具体是怎么样一个入学的条件, 还有学位是怎么安排的那个事儿? 这事儿通常都是由各市的、还有各县的来制定相关的规定。一般的要求是什么?
就是需要去提供稳定的那个住所的证明, 然后还需要提供在某个地方稳定就业或者是经营的这样的证明, 除此之外, 还需要提供居住证这类材料。
住房保障权益
流动人口可以凭借居住证去申请办理公租房, 或者去申请那些符合当地相关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里面明确规定, 就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在2021年的22号文件里明确说了,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不允许排斥那些符合相应条件的流动人口的, 现在多数城市都已经把那些有稳定就业满一定期限的流动人口纳入了公租房的保障范围里面了, 而且是实行和户籍人口同同等申请标准以及同等的配租规则的。
劳动权益
流动人口和本地劳动者要享有完全平等的劳动权利, 这包括平等就业、同工同酬、法定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等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第18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可以基于户籍的原因而对劳动者实行差别待遇。
如果你遇到了被拖欠工资的这种情况, 或者碰到了在就业方面存在歧视现象的问题, 又或者是遇到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 那么你是可以去向你居住地所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的这个操作的, 或者是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包括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传染病及慢性病患者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上述项目面向所有常住居民免费提供, 不以户籍为限制条件。
维权渠道与实操建议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 您可以进行拨打十二三三三人社热线以及拨打一二三四五政务服务热线这样的行动, 以便完成有关的咨询与投诉操作;假如您是面临经济困难状况的流动人口群体成员的话, 就可以前往居住地点所在的司法机构内部发起正式请求, 从而申请获得免费的法律方面的辅助帮助服务;若您对最终作出的仲裁决议结果表示不服从态度的话,那么您就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范围内, 向人民法院这一司法机关提起相关的诉讼程序建议广大流动人口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做好妥善保管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流水等一系列关键材料的工作, 因为这些材料将作为您行使维权权利时的核心依据来源。
各地的具体政策存在着不一样的情况, 建议在提出申请之前, 通过所在居住城市的政务官方网站或者社区服务中心来确认最新的标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