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自2016年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不再作为法定证件发放和管理依据。在北京,该证明无需要求个人单独申办,原办理渠道已停止受理。
一、政策依据与现行规定
参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发出的第555号令, 再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后面发布的配套文件这些依据来看, 自从2016年那个时候, 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 大家以前那种需要去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以及相关部门要去查验这个证明的整个流程和环节, 都已经整体地被取消掉了。
到了2021年,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经过了修订版更新之后, 更进一步地, 把里面涉及到那些相关的许可证还有证明之类的条款, 给彻底删除了没剩下一丁点。
现行管理方式:
把流动人口生育信息管理这件事, 纳入到“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里面去。由户籍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数据共享来完成这项工作。这样就不需要个人携带纸质证明啦。
北京市的每一个区域的卫生健康委员会, 由于原来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能并入了这里, 现在都不再设立专门处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业务的窗口了, 并且也不会接受关于这个证件进行新申请、更换或者补办的请求。
二、不同场景下的替代处理
三、原办理地点现状(供参考)
在过去, 该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或者是区县计划生育局来发放的。目前, 北京市各个区的原计划生育办公室的职能已经整合到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虽然保持不变, 但是业务内容已经进行了调整, 不再办理这种证明了。
各个区的卫生健康委员会都可以通过对官网进行查询来获取办公地点以及咨询电话的相关信息。
Q:网上仍有很多旧文章写着"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去街道办开证",还有效吗?
A: 无效, 此类内容是基于2015年前的旧政策所形成的, 在当前这种情况下是完全无需办理的, 而且相关的服务窗口已经被撤销掉了。
Q:在外地(如河北、山东)是否还有此证明?
自2016年之后, 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同步取消的处理工作, 各个省份都已经正式停止了相关的发放行为。
Q:如果之前办的证过期了北京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要补办吗?
回答A说情况是不需要的哦, 因为这个证件已经失去法律效力的了。
五、仍需注意的事项
请不要因为那些过时的消息就被误导, 特地跑到街道办事处或者卫生健康委员会去要求开具这种证明, 这样做的结果是肯定会白费力气、跑了一趟白跑空的。
如果用人单位拿这个理由来拒绝给人录用机会, 或者是扣掉本应该发给员工的工资, 这就是违反了规定的行为。遇到这种情况, 可以去找负责劳动监察的区域部门进行投诉, 或者拨打那个属于劳动保障方面的热线电话12333去做反映。
涉及生育报销、育儿补贴等实际业务,请以上述替代渠道为准,保留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等基本材料即可。
本文里的相关信息, 它是根据现在正在用的那个《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个法律是在2021年修订的), 还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发布的文件来整理的, 万一以后的政策有了调整, 那么就以上面官方最新发布的那个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