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369工作机制是什么?3天6天9天各做什么(标准操作流程)

一、流动人口369工作机制核心定义

流动人口369工作机制, 这是基层社区, 包括街道和乡镇, 用来对流动人口实施动态管理, 并且进行分类服务的一项标准工作制度, 其核心逻辑表现为。

报告的时间期限是三天, 这个时间是从流动人口来到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开始算起的, 在这样的三天时间内, 出租房子的房东、用人的单位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 必须要把新来的流动人口的信息告诉给属于他们社区或者是村的管理部门, 也要告诉给街道那边负责管理流动人口的站点。

社区里面的流动人口协管员, 也就是网格员这件事儿要在这样的事儿上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规定, 那就是在流动人口到达那里的日子开始算起的6天里面, 必须得完成头一次到人家家里去见面这种事儿, 要把人家的身份, 住在哪个地址, 还有干着什么工作这些基本的信息都核实清楚才行。

从流动人口到达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要在九天的时间里, 把信息登记和录入的工作做完, 要把这些信息录入到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里, 要建立“一人一档”的管理台账。

这个机制的目标是让大家能够把流动人口的状况发现得比较早、搞清楚得比较准、管理得住, 并且把服务工作做到位。它就是基层进行双控工作的核心操作规范。所谓的基层双控工作, 具体是指要管控好房屋出租这一项, 同时要管好流动人口这一项。

二、三个时间节点的具体操作标准

1. "3天"——报告环节(责任主体:房东/用人单位)

项目 具体要求
报告时限 流动人口入住/到岗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
报告内容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现居住/工作地址、来本地原因、联系电话
报告方式 向房屋所在社区(村)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口头或书面报告,或通过当地流动人口申报平台线上提交
报告主体 房屋出租人(房东)或用人单位(企业、个体户)
未报告后果 依据各地《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房东/用人单位可被责令限期改正、警告或处以罚款

2. "6天"——见面环节(责任主体:社区协管员/网格员)

上门时间规定如下, 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之日后的第四天到第六天之间, 这个时间段需要完成首次入户见面工作。

见面所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包括以下这些具体的事项。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指引_流动人口369工作机制_流动人囗管理工作制度

要对那些有效的用来证明身份的文件进行核实, 这些文件包括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护照等等。

请去确认一下实际的居住地址和申报时填写的那些信息, 看看它们两个是不是一致的。

要了解你工作的地方到底是啥, 平时具体干些什么活儿, 打算在那儿住多长时间, 还有你的家里都有些什么人。

要讲清楚的告诉大家, 流动人口有哪些权益, 比如家里的孩子能去哪里上学, 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治安报案该怎么进行, 同时也得让他们明白自己尽到的义务有哪些, 也就是必须配合登记工作, 并且绝对不能产生扰民行为。

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的台账, 或者更新已有的流动人口管理台账。

记录的时候, 需要把《流动人口上门见面记录表》给填好。这个表格里, 要注明见面的日期, 还要写明核实结果, 并且由协管员签上名字。最后, 要通过拍照或者电子打卡这种办法, 来留下痕迹, 作为凭证。

3. "9天"——登记环节(责任主体:街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

登记时限的要求是, 从流动人口抵达的那一天算起, 必须在9个自然日之内, 把相关的信息录入到系统里面去。

登记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以下这些方面。

基本信息这一部分里面包含了姓名, 性别, 还有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民族, 婚姻状况以及文化程度这些内容。

关于居住的详细信息, 需要涵盖当前的联系地址情况、房屋的产权归属状态, 如果是租赁的话就提供相关的协议或者是借用的证明等状况。

关于就业的信息, 具体包括工作单位、所在岗位以及从业证书的持有情况。

家庭方面有关随同迁移的配偶、未满年龄的子女, 以及需要供养老人这些人员情况的详细信息。

把服务需求的标记列出来, 比如看看有没有子女入学的申请需要处理, 社保转移的事情要不要办, 还有没有健康建档这样的需求。

把上面提到的那些信息全部录入到省级或者市级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里面去, 然后生成电子档案, 最后实现跟、人社、卫健、教育这些部门的数据共享。

关于时限的红线问题, 如果超过了9日依然没有完成登记的这一项工作, 那么就会被列入街道月度考核需要进行扣分的范围内, 同时协管员也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的说明来解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

三、责任分工与协作机制

层级 责任主体 核心职责
区(县)级 分局/流动人口管理办 制定实施细则、统筹信息系统、开展督查考核
街道(乡镇)级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 统筹协调"369"全流程、台账管理、数据汇总上报
社区(村)级 流动人口协管员/网格员 执行"6天见面"、"9天登记"具体操作、日常走访
房东/用人单位 信息报告义务人 执行"3天报告",如实提供新到流动人口信息
派出所 治安管控 出租房屋治安备案、流动人口居住证核发与查验

四、考核与监督要点

1. 所谓时限达成率这个事情, 它是把“在9天之内把事情登记完”当作一个必须要做到的硬性标准来执行的, 然后街道办要每个月都去统计一下这个达成率到底是多少, 一旦那个统计出来的比例是掉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下面的话, 就会进入到每个季度的通报名单里去进行公布。

2. 见面真实率的具体要求是, 社区在每个季度都要进行抽查工作, 而且抽查的次数不能少于总记录数的百分之十, 目的就是去核实这些见面记录是不是确实发生过上门访问的情况, 以此来坚决杜绝那种只在纸面上存在而没有真正行动的所谓“纸面见面”现象。

3. 关于信息的准确程度这一项内容, 我们需要拿系统里面存储的数据和真实发生的情况做一个仔细的对比。在这个过程中, 错误的比例必须被严格地控制在百分之五这个界限以内。一旦我们发现了有那种故意虚假上报或者是遗漏没有上报的情况, 就一定要去追究对应的房东或者是用人单位所应该承担的那部分责任。

4. 所谓的闭环管理, 是指如果流动人口离开了当地, 房东必须要在3天之内进行报告, 而协管员必须要在6天以内完成所谓的注销或者是变更这些操作, 以此来保证数据的动态更新。

五、常见问题解答

Q1:流动人口自己也可以主动申报吗?

可以的。流动人口到了现在的居住地之后, 也是可以自己在9天以内的时间里面, 带上身份证去那个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站那里主动去办理居住登记的。这样做的话, 就不需要依靠房东报告了, 这样就能直接让六天和九天的这个流程给启动起来。

Q2:房东未按时报告,流动人口怎么办?

流动人口可以拿着身份证到居住的社区或者派出所去自己申报登记的情况。如果是由于房东没有上报而导致超过了9天的时间, 那么这个责任是归房东所有的。在这种情况下面, 协管员会对流动人口正常地办理登记的登记手续, 同时不追究流动人口本人的任何责任。

Q3:同一人在本地多个地址居住流动人口369工作机制流动人口369工作机制,是否每个地址都要触发369?

是。每一次去改变现在的地址, 都被看做是新到达的样子, 重新激活那个从三天报告再到六天见面最后到九天登记的流程, 原来的地址就会被进行注销或者变更的处理。

Q4:369工作机制与居住证制度是什么关系?

369模式是基层日常动态管理的前端操作机制, 用来解决人到没有、在哪里、干什么的信息采集问题。居住证制度是依法管理的中后端制度, 用来解决住多久、享什么权益的法定权利问题的事情。只有完成369登记之后, 连续居住满了6个月的流动人口, 才可以去申领居住证。

六、政策依据

由国务院颁发的, 编号为第六百八十三号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条例”, 是在二零一六年进行了修订的。

各省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部关于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

各地方也就是各个地区或者是各县所制定的, 关于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的具体实行手段。

各个地方在关于3天、6天还有9天的这些具体要求到底是咋样的, 报告到底要往哪些线上平台去报, 以及罚款的标准到底是多少, 这些地方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在实际动手操作的时候, 一定要按照你所在地方的区县那一级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刚刚发布出来的那些详细实施规定去做, 以他们说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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